Do You Speak l'Amour
无聊的前言:此文收录于推倒王道的JR中心同人本「歧路之鹰」中。
今天下午我接待了一位旧友。如果工作上没有什么事的话,周末的初春确实是个探访友人的好时间。
“今天可真热啊。”友人进门时说道。他的手像扇子一样对着自己不停地扇动着。
“是吗?大概是因为你走了不少路的原因吧。”我说,然后关上了门。
说起来我和他也有些时日没有见过面了,事实上,自从被调去坐办公室之后我与之前的朋友们的关系都渐渐地淡了起来。
“啤酒还是咖啡?”我站在厨房里大声问道,一个人住不免有些邋遢,拿得出手的招待客人的东西除去这两件也剩不下什么了。
“冰啤酒吧,我热坏了。”友人站在客厅里,同样大声地回复我。
我记得冰箱里应该还剩了几瓶啤酒,于是我弯下腰打开冰箱门,一股凉气扑面而来——这个时候一个熟悉的场景突然从我的脑海里闪过:也是一个这样热的天气,我和一个好朋友——最好的,满身大汗地跑回家里, 蹬掉鞋子之后第一件事便是跑进厨房,有些暴力地拉开冰箱的门,拿出两瓶冰啤酒,仰头喝上一大口才想起来家里只有冰啤酒了。
不过当时的我们不会去想那么多,我们大笑着干杯又喝了一大口,然后我试图从橱柜里再找出一些可以吃的东西,而他则晃进了客厅,打开了我的电视,毫不客气地占据了大半个沙发,把腿盘在上面,一手握着啤酒一手拿着遥控器咔哒咔哒不停地换台。
“今天可真热啊。”他说,然后放下遥控器,腾出来一只手给自己扇风。
“是啊,真他妈的热。”我记得我当时是这样的回答的。啤酒瓶的表面很快就凝结了许多小水珠,顺着不规则的路线往下流,和汗液混在一起。
“Jimmy!”朋友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我听得出他现在的心情非常好。
“怎么了?我忙着呢!”
“你忙着干什么呢!橄榄球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好的!马上就来!”我大声回应道。我刚发现家里真的是一点吃的也没有,于是我用拇指和食指提着啤酒瓶细长的墨绿色瓶颈走进客厅,发现比赛已经开始了几分钟。
我坐在他的身边,靠得很近。直到现在我甚至都能回忆起他身上散发出的热气和汗臭味。那是一种不可言喻的奇妙感觉,就好像沙发旁边盘踞的是一只姜黄色的长毛大猫,正在呼噜呼噜地舔着牛奶。
Brian身体前倾,两腿叉开,胳膊分别放在大腿上,双手交叠握着啤酒,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电视屏幕上的一群正在用健硕身材互相撞击的小伙子。
啊,是了,我忘记介绍了——我的挚友,Brian Gamble,比我大那么几岁,个子却比我小上那么一点的好小伙子。
我一直认为他是我此生所遇见的最棒的朋友,只是那段时间里发生了太多伤心和震惊的事情,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时光。
“Jimbo,你知道吗,升了职之后,我居然会开始怀念起我们一起外勤的时光了呢。”朋友坐在客厅的大沙发上,手里攥着一罐冰啤酒。我注意到金属包装的表面开始起了小水珠,缓缓地滑落到易拉罐的底部。
“啊,是吗?不过一般来说,只有老年人才比较喜欢回忆往事吧。”我坐在沙发另一端,正对着我的朋友。
“那可不一定,比起我,Jimbo,我倒是觉得你更像老年人呢。”
我忍不住噗哧一下笑了出来。这可真有趣,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这么评价我,因为我从不认为我是一个喜爱回忆的人。回忆之于我就如同一张过期的报纸,只记得一些大概有趣的事,其余的早就揉作一团进了垃圾桶。
“要不要看电视,”我递过遥控器,“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我们能看一场精彩的球赛。”
“不啦,”他说,“我看球赛的热情早就随着我的发际线消失不见了。”但是他还是打开了电视,随意地开了几个台——无非就是肥皂剧或者股价分析,都是些惹人生厌的节目。
我们看了一会儿房产广告,友人一边听着主持人大力称赞某幢房屋如何宽敞明亮一边说道:“真是物是人非。我来的时候,有些路段已经被改造得面目全非,我们熟悉的那些地方应该已经消失大半了吧!”
我点了点头,赞同地说:“是啊,这几年发展得的确很快。很多地方都被改造了,我们以前经常聚的那个烤肉店就被拆了——理由还不是那些老掉牙的——安全卫生问题,要么就是租金到期。总之,很多地都不见了!”我不自觉地提高了音量,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在几年前,从警局出发,走过几条街道向左拐,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巷子里有一扇漆成绿色的锈迹斑斑的大门。拉开铁门,是一个小小的衣帽间和一条通向内部的狭长的走道,砖石墙面上挂满了客人们在此地的合影。穿过走道,是一个不怎么宽敞的大厅,摆放着零散的位置和桌球台。我和Brian经常在那里打球,他赢的次数总是比我多,他总是赢。
因为是熟客,老板也一直给我们留着好位置。我非常喜欢那个位置,两张成九点钟方向摆放的扶手沙发椅,靠着壁炉,冬天十分暖和。一张小矮桌放在当中,再来上两杯冰啤酒,望着走来走去的长腿美妞,简直没有比这个更让人放松的活动了。
有一天Brian一边喝着酒一边对我说:“Jimmy,你知道吗,”他打了一个酒嗝,笑嘻嘻地看着我,“我昨天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把你给上了。”
我愣了一下,握着酒杯的手停在半空。
“什么?”我说。
“我说,”Brian又打了一个酒嗝,他大声地笑着,连脸颊都泛起了红:“我把你给操了。”
“哦,去你的。”我笑着说,然后又往扶手椅里挪了几寸。
“我知道的,你一直喜欢我来着Jimmy。”
“滚你妈的。你这个小王八蛋。”
“得了吧,快承认。”Brian的屁股在沙发垫子上不耐烦地蹭来蹭去。“上次是谁和我说我打球的时候看上去很性感来着。”
我把酒杯放在案桌上,从裤子口袋里掏出钱,示意酒保结账。然后站起身,走到他的身后,双手撑在他的肩膀上“你喝多了,Bri。”我弯下腰,松开他握着酒杯的手。“走吧,我送你回家。”
那天晚上有些闷热,我们两个身上都起了一层薄汗,摸上去滑腻腻的。Brian勾住我的脖子,结实的手臂上细小的绒毛不停地剐蹭着我的皮肤,就像是有人在用羽毛轻轻地挠下巴。
Brian一开始并没有醉,但是之后似乎是真的醉了,他紧紧地贴着我,东倒西歪地迈着步子,嘴里还在哼哼一首不成调的曲子。
那个夜晚路上的行人出奇地少,橘黄色路灯下树影婆娑,我们的影子被拉的长长的,融在一起。
我终于把Brian送到了他的公寓门口,一手抱着他的腰防止他摔倒,一手摸索着从他的牛仔裤口袋里摸出了钥匙,吃力地打开了门——天,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重了。
原本我只是想把他丢在客厅完事,但是却不知怎么地做起了全职好人,拖着他进了卧室,还帮他脱掉外衣塞进了被子里。
“承认吧,Jimmy!”他趴在床上,含糊不清地说道,手在半空软绵绵地挥舞了几下,“我早就知道了,你他妈喜欢我来着。你想睡我,承认吧——”他翻了一个身,T恤被掀起了一大半,露出了他挺拔的后背。
于是我只好再折回去,帮他拉好衣服,盖好被子。
在我走出卧室门的时候我听见Brian又在嘀嘀咕咕。他那天可真是醉得不轻。
“唉,不知不觉,就连你都成了老人。时间过得可真快。”友人喝了一大口啤酒,把频道停留在一档桌球节目上,没有再切换。
一时间我想不出能回答什么才好,只好一叠声地说着是啊,看起了电视。
穿着紫色马甲的选手打出了一个漂亮的组合球,场内观众的掌声一下打破了之前的沉寂。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也没有鼓掌。一段长长的沉默伴随着球桌上的又一个斯诺克展开。
自从我发现大部分乐于安慰他人的人只不过是试图证明他们才是最痛苦的事实之后,我就觉得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东西是一定要说出来的,除了很少很少的例外——想说的有很多,但是又觉得能说出来的全是没有意义的废话。
Brian喜欢钱,他也喜欢他的工作,同时他还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警员。我知道一个人不能拥有太好的天赋,历史上很多天才的结局都不怎么光彩。我很想告诉Brian这点,但是又说不出口。除了陪着他一起冒险顶枪子之外,我想不出我还能为他做些什么事。
在他喝的酩酊大醉后的第二天,我们又见面了——需要执行一个任务,很简单,解救人质,击毙歹徒。
“Jimmy。”在更衣室里Brian叫住了我,他死死地盯着我,蓝色眼睛像猫一样闪着诡异的智慧。“你喜不喜欢我。”他不带任何感情地问道,手里捏着防弹衣。
“你问这个干什么。”我低头检查着枪。好在更衣室里现在没有其他人,不然这个场景一定会显得十分尴尬。
“我觉得你喜欢我。”
“什——”我惊讶得差点朝自己开了一枪。
“我是说真的,Jimmy,你喜欢我对吧。”
“是的,我是喜欢你——不,不是那种——你听我说,”我相信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和更衣室里的气氛一样滑稽可笑,“我是喜欢你,但是,也只是普通的喜欢,不,我是说——”一瞬间我似乎看到Brian 的眼神黯瞬间淡了下去,我急忙补充道:“我不是同性恋,我不可能,呃,和你睡觉。”我原以为他会生气,或者大声嘲笑我一通。
但是他居然笑了,是我熟悉的那种恶作剧式的笑。“我才不想和你睡呢,Jim Street,我看见你的眉毛就想吐来着。”
我装作生气的样子往门口走去:“出发的时间到了,兄弟。”
Brian最后检查了一遍他的装备,也向门口走去。
接下来Brian在更衣室门口吻了我一下,很浅的吻,就像中央公园的水池里的鲤鱼冒出水面那样,短暂却又令人印象深刻,深情凌厉如同刀锋。
“送你的,伙计,不用给钱。”他收回嘴唇,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向外走去,阳光把他潇洒的背景投射在我的脚下。
这是我一生仅有一次的、不论我日后如何许愿祈祷,都不会再出现像那一样的吻。
金钱、工作、某些能力,以及一些小聪明,那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它们的确会让人过得更愉快一些。但是对我来说,我觉得永远替代不了感情。尤其是对他的感情,尽管那些对于我来说的确是很重要,却也不过是生活对我开的一个荒诞无稽的玩笑。
在告别友人时,友人站在门口对我说道:“Jimbo,你年龄也不小了,有空的时候多出来参加活动,打打桌球什么的,钓个姑娘回家不是挺好吗。”
“好啊,那么时间你定。”我说。
“没问题,到时候联系。”他说,然后挥手走远。
我关上了门。
太阳已经落到了西边高楼的屋顶上,大块大块的云朵呈现出令人惊叹的金黄色光芒。
我站在窗前,欣赏着这副美景。却被一种突如其来的感情掀倒在地,无力反抗。越是想忘记的东西记得越是清晰,同样的,越是和其他人呆在一起,越是意识到其实爱他。
那天我站在他的卧室门口,听见他在小声质问我为什么一直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很想回答他,但是话到嘴边又觉得没有必要说出来。我并不否认我是一个懦夫,自从搞砸那次任务之后我就发现了这一点,我没有勇气去承认我的失败,我也没有勇气像Brian一样果断地放弃工作,我甚至都提不起勇气去恨他。
有些事永远不会有答案,就好像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的场景一样,Brian Gamble,永远都是赢的那个人,我却惊讶地发现他没办法尽全力恨我,他只能阻止我,而不是冷血地杀死我。因此,我倒是真的希望我们之间真的发生了一点什么东西,让他能够尽全力恨我。
现在我时不时地就会回想起当年的很多片段:我们的第一次任务;我第一次受伤;Brian第一次受伤;我们第一次喝到烂醉如泥;我们第一次赤裸着坦诚相对;Brian第一次在我面前弯下腰打桌球,弯下腰露出一截腰部,以及很多类似的片段。每一个画面都像是一副拙劣的现代派画作,抽象到看不清图案,却能强烈地感受到当时的情感。汇总到一起,无非就是一个我爱他。
只是有些故事还没有讲完,不过也就算了吧。
我的朋友,如今已化成一团风沙呼啸而过,仅此而已。
今天下午我接待了一位旧友。如果工作上没有什么事的话,周末的初春确实是个探访友人的好时间。
“今天可真热啊。”友人进门时说道。他的手像扇子一样对着自己不停地扇动着。
“是吗?大概是因为你走了不少路的原因吧。”我说,然后关上了门。
说起来我和他也有些时日没有见过面了,事实上,自从被调去坐办公室之后我与之前的朋友们的关系都渐渐地淡了起来。
“啤酒还是咖啡?”我站在厨房里大声问道,一个人住不免有些邋遢,拿得出手的招待客人的东西除去这两件也剩不下什么了。
“冰啤酒吧,我热坏了。”友人站在客厅里,同样大声地回复我。
我记得冰箱里应该还剩了几瓶啤酒,于是我弯下腰打开冰箱门,一股凉气扑面而来——这个时候一个熟悉的场景突然从我的脑海里闪过:也是一个这样热的天气,我和一个好朋友——最好的,满身大汗地跑回家里, 蹬掉鞋子之后第一件事便是跑进厨房,有些暴力地拉开冰箱的门,拿出两瓶冰啤酒,仰头喝上一大口才想起来家里只有冰啤酒了。
不过当时的我们不会去想那么多,我们大笑着干杯又喝了一大口,然后我试图从橱柜里再找出一些可以吃的东西,而他则晃进了客厅,打开了我的电视,毫不客气地占据了大半个沙发,把腿盘在上面,一手握着啤酒一手拿着遥控器咔哒咔哒不停地换台。
“今天可真热啊。”他说,然后放下遥控器,腾出来一只手给自己扇风。
“是啊,真他妈的热。”我记得我当时是这样的回答的。啤酒瓶的表面很快就凝结了许多小水珠,顺着不规则的路线往下流,和汗液混在一起。
“Jimmy!”朋友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我听得出他现在的心情非常好。
“怎么了?我忙着呢!”
“你忙着干什么呢!橄榄球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好的!马上就来!”我大声回应道。我刚发现家里真的是一点吃的也没有,于是我用拇指和食指提着啤酒瓶细长的墨绿色瓶颈走进客厅,发现比赛已经开始了几分钟。
我坐在他的身边,靠得很近。直到现在我甚至都能回忆起他身上散发出的热气和汗臭味。那是一种不可言喻的奇妙感觉,就好像沙发旁边盘踞的是一只姜黄色的长毛大猫,正在呼噜呼噜地舔着牛奶。
Brian身体前倾,两腿叉开,胳膊分别放在大腿上,双手交叠握着啤酒,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电视屏幕上的一群正在用健硕身材互相撞击的小伙子。
啊,是了,我忘记介绍了——我的挚友,Brian Gamble,比我大那么几岁,个子却比我小上那么一点的好小伙子。
我一直认为他是我此生所遇见的最棒的朋友,只是那段时间里发生了太多伤心和震惊的事情,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时光。
“Jimbo,你知道吗,升了职之后,我居然会开始怀念起我们一起外勤的时光了呢。”朋友坐在客厅的大沙发上,手里攥着一罐冰啤酒。我注意到金属包装的表面开始起了小水珠,缓缓地滑落到易拉罐的底部。
“啊,是吗?不过一般来说,只有老年人才比较喜欢回忆往事吧。”我坐在沙发另一端,正对着我的朋友。
“那可不一定,比起我,Jimbo,我倒是觉得你更像老年人呢。”
我忍不住噗哧一下笑了出来。这可真有趣,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这么评价我,因为我从不认为我是一个喜爱回忆的人。回忆之于我就如同一张过期的报纸,只记得一些大概有趣的事,其余的早就揉作一团进了垃圾桶。
“要不要看电视,”我递过遥控器,“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我们能看一场精彩的球赛。”
“不啦,”他说,“我看球赛的热情早就随着我的发际线消失不见了。”但是他还是打开了电视,随意地开了几个台——无非就是肥皂剧或者股价分析,都是些惹人生厌的节目。
我们看了一会儿房产广告,友人一边听着主持人大力称赞某幢房屋如何宽敞明亮一边说道:“真是物是人非。我来的时候,有些路段已经被改造得面目全非,我们熟悉的那些地方应该已经消失大半了吧!”
我点了点头,赞同地说:“是啊,这几年发展得的确很快。很多地方都被改造了,我们以前经常聚的那个烤肉店就被拆了——理由还不是那些老掉牙的——安全卫生问题,要么就是租金到期。总之,很多地都不见了!”我不自觉地提高了音量,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在几年前,从警局出发,走过几条街道向左拐,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巷子里有一扇漆成绿色的锈迹斑斑的大门。拉开铁门,是一个小小的衣帽间和一条通向内部的狭长的走道,砖石墙面上挂满了客人们在此地的合影。穿过走道,是一个不怎么宽敞的大厅,摆放着零散的位置和桌球台。我和Brian经常在那里打球,他赢的次数总是比我多,他总是赢。
因为是熟客,老板也一直给我们留着好位置。我非常喜欢那个位置,两张成九点钟方向摆放的扶手沙发椅,靠着壁炉,冬天十分暖和。一张小矮桌放在当中,再来上两杯冰啤酒,望着走来走去的长腿美妞,简直没有比这个更让人放松的活动了。
有一天Brian一边喝着酒一边对我说:“Jimmy,你知道吗,”他打了一个酒嗝,笑嘻嘻地看着我,“我昨天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把你给上了。”
我愣了一下,握着酒杯的手停在半空。
“什么?”我说。
“我说,”Brian又打了一个酒嗝,他大声地笑着,连脸颊都泛起了红:“我把你给操了。”
“哦,去你的。”我笑着说,然后又往扶手椅里挪了几寸。
“我知道的,你一直喜欢我来着Jimmy。”
“滚你妈的。你这个小王八蛋。”
“得了吧,快承认。”Brian的屁股在沙发垫子上不耐烦地蹭来蹭去。“上次是谁和我说我打球的时候看上去很性感来着。”
我把酒杯放在案桌上,从裤子口袋里掏出钱,示意酒保结账。然后站起身,走到他的身后,双手撑在他的肩膀上“你喝多了,Bri。”我弯下腰,松开他握着酒杯的手。“走吧,我送你回家。”
那天晚上有些闷热,我们两个身上都起了一层薄汗,摸上去滑腻腻的。Brian勾住我的脖子,结实的手臂上细小的绒毛不停地剐蹭着我的皮肤,就像是有人在用羽毛轻轻地挠下巴。
Brian一开始并没有醉,但是之后似乎是真的醉了,他紧紧地贴着我,东倒西歪地迈着步子,嘴里还在哼哼一首不成调的曲子。
那个夜晚路上的行人出奇地少,橘黄色路灯下树影婆娑,我们的影子被拉的长长的,融在一起。
我终于把Brian送到了他的公寓门口,一手抱着他的腰防止他摔倒,一手摸索着从他的牛仔裤口袋里摸出了钥匙,吃力地打开了门——天,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重了。
原本我只是想把他丢在客厅完事,但是却不知怎么地做起了全职好人,拖着他进了卧室,还帮他脱掉外衣塞进了被子里。
“承认吧,Jimmy!”他趴在床上,含糊不清地说道,手在半空软绵绵地挥舞了几下,“我早就知道了,你他妈喜欢我来着。你想睡我,承认吧——”他翻了一个身,T恤被掀起了一大半,露出了他挺拔的后背。
于是我只好再折回去,帮他拉好衣服,盖好被子。
在我走出卧室门的时候我听见Brian又在嘀嘀咕咕。他那天可真是醉得不轻。
“唉,不知不觉,就连你都成了老人。时间过得可真快。”友人喝了一大口啤酒,把频道停留在一档桌球节目上,没有再切换。
一时间我想不出能回答什么才好,只好一叠声地说着是啊,看起了电视。
穿着紫色马甲的选手打出了一个漂亮的组合球,场内观众的掌声一下打破了之前的沉寂。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也没有鼓掌。一段长长的沉默伴随着球桌上的又一个斯诺克展开。
自从我发现大部分乐于安慰他人的人只不过是试图证明他们才是最痛苦的事实之后,我就觉得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东西是一定要说出来的,除了很少很少的例外——想说的有很多,但是又觉得能说出来的全是没有意义的废话。
Brian喜欢钱,他也喜欢他的工作,同时他还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警员。我知道一个人不能拥有太好的天赋,历史上很多天才的结局都不怎么光彩。我很想告诉Brian这点,但是又说不出口。除了陪着他一起冒险顶枪子之外,我想不出我还能为他做些什么事。
在他喝的酩酊大醉后的第二天,我们又见面了——需要执行一个任务,很简单,解救人质,击毙歹徒。
“Jimmy。”在更衣室里Brian叫住了我,他死死地盯着我,蓝色眼睛像猫一样闪着诡异的智慧。“你喜不喜欢我。”他不带任何感情地问道,手里捏着防弹衣。
“你问这个干什么。”我低头检查着枪。好在更衣室里现在没有其他人,不然这个场景一定会显得十分尴尬。
“我觉得你喜欢我。”
“什——”我惊讶得差点朝自己开了一枪。
“我是说真的,Jimmy,你喜欢我对吧。”
“是的,我是喜欢你——不,不是那种——你听我说,”我相信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和更衣室里的气氛一样滑稽可笑,“我是喜欢你,但是,也只是普通的喜欢,不,我是说——”一瞬间我似乎看到Brian 的眼神黯瞬间淡了下去,我急忙补充道:“我不是同性恋,我不可能,呃,和你睡觉。”我原以为他会生气,或者大声嘲笑我一通。
但是他居然笑了,是我熟悉的那种恶作剧式的笑。“我才不想和你睡呢,Jim Street,我看见你的眉毛就想吐来着。”
我装作生气的样子往门口走去:“出发的时间到了,兄弟。”
Brian最后检查了一遍他的装备,也向门口走去。
接下来Brian在更衣室门口吻了我一下,很浅的吻,就像中央公园的水池里的鲤鱼冒出水面那样,短暂却又令人印象深刻,深情凌厉如同刀锋。
“送你的,伙计,不用给钱。”他收回嘴唇,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向外走去,阳光把他潇洒的背景投射在我的脚下。
这是我一生仅有一次的、不论我日后如何许愿祈祷,都不会再出现像那一样的吻。
金钱、工作、某些能力,以及一些小聪明,那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它们的确会让人过得更愉快一些。但是对我来说,我觉得永远替代不了感情。尤其是对他的感情,尽管那些对于我来说的确是很重要,却也不过是生活对我开的一个荒诞无稽的玩笑。
在告别友人时,友人站在门口对我说道:“Jimbo,你年龄也不小了,有空的时候多出来参加活动,打打桌球什么的,钓个姑娘回家不是挺好吗。”
“好啊,那么时间你定。”我说。
“没问题,到时候联系。”他说,然后挥手走远。
我关上了门。
太阳已经落到了西边高楼的屋顶上,大块大块的云朵呈现出令人惊叹的金黄色光芒。
我站在窗前,欣赏着这副美景。却被一种突如其来的感情掀倒在地,无力反抗。越是想忘记的东西记得越是清晰,同样的,越是和其他人呆在一起,越是意识到其实爱他。
那天我站在他的卧室门口,听见他在小声质问我为什么一直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很想回答他,但是话到嘴边又觉得没有必要说出来。我并不否认我是一个懦夫,自从搞砸那次任务之后我就发现了这一点,我没有勇气去承认我的失败,我也没有勇气像Brian一样果断地放弃工作,我甚至都提不起勇气去恨他。
有些事永远不会有答案,就好像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的场景一样,Brian Gamble,永远都是赢的那个人,我却惊讶地发现他没办法尽全力恨我,他只能阻止我,而不是冷血地杀死我。因此,我倒是真的希望我们之间真的发生了一点什么东西,让他能够尽全力恨我。
现在我时不时地就会回想起当年的很多片段:我们的第一次任务;我第一次受伤;Brian第一次受伤;我们第一次喝到烂醉如泥;我们第一次赤裸着坦诚相对;Brian第一次在我面前弯下腰打桌球,弯下腰露出一截腰部,以及很多类似的片段。每一个画面都像是一副拙劣的现代派画作,抽象到看不清图案,却能强烈地感受到当时的情感。汇总到一起,无非就是一个我爱他。
只是有些故事还没有讲完,不过也就算了吧。
我的朋友,如今已化成一团风沙呼啸而过,仅此而已。